中国致公党沈阳市委员会
农村的供水工作关系到农村居民的生存、生活和生产等切身利益,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,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,主要体现在:1、确保乡镇人民能够饮用安全卫生的自来水,这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改善卫生条件有着显著的作用;2、乡镇企业生产用水的解决,有利于增加产量,稳定和提高产量质量,加快乡镇工业的发展速度。3、乡镇供水条件的变化改善了投资环境,有利于吸引投资搞开发;4、搞好农村饮水和乡镇供水基础建设有利于扩大内需;5、饮水问题的解决,使城乡差距逐步缩小;6、解决了消防用水、确保防火安全。
根据我市卫生部门的统计资料,截止2004年底,沈阳市农村饮用水符合《农村饮用水卫生准则》安全和基本安全的人口为182.81万人,安全比例为63.77%;还有103.85万人口达不到准则的要求,比例为36.23%。近年来,经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,我市农村群众的饮水问题有所改善。但城乡供水差距依然很大。
存在的问题:
1、存在水量不足,用水方便程度和保证率低的问题; 2、水资源的不合理开采利用、工程标准低和工程利用率低、3、供水水质不达标,不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。4、现有水厂普遍规模较小,设备陈旧,工艺简单,供水管网质量较差,管理落后,供水安全存在隐患;5、缺少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;6、在供水时间、水压等方面的服务也存在许多问题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生产、生活。
建议:
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,进一步提高农村现有饮水工程的供水标准,将“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”作为2009年市政建设的重点工程,同时规划建立城乡供水集约化体制,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供水体制,并将此目标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郊区的重要内容,要让农村居民不仅能够喝到自来水,而且要喝到好水,让农民共享城市供水发展成果。
具体方案可采用“市区供水设施向周边乡镇辐射、乡镇水厂向周边村辐射、边远行政村建小型水厂自给、原有工程改造以集中联片供水为主”即:1、将现有市政水厂延伸供水管网,拓展服务区域,将符合国家标准的自来水和供水服务覆盖全市农村。2、依托市水务集团,归并现有的村镇小水厂。打破农村“一村一厂“的自来水供应格局,通过行政推动,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进供水企业的整合,建立全市自来水产业链。3、对镇村现有小水厂进行重组、改造、升级、扩建,使之成为骨干供水企业下属的管网中心,为全市提供全面的供水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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